慈善撒瑪黎雅婦女關懷協會

服務內容

每個人,都需要有個「家」

服務概況

  2004年本會正式立案,組織章程明列「無家可歸」的婦女(女性遊民)及弱勢婦女,為本會的服務對象;並設立女性遊民庇護安置的關懷據點,提供深度處遇及服務。
  本協會服務的信念是:以天主無私的愛來陪伴「無家可歸」(遊民)婦女並重建她們璀燦的生命與平安喜樂的生活。服務對象包括:因失婚、失業、家暴、受虐、貧窮、精神異常等狀況而導致「無家可歸」(遊民)之婦女,並擴大服務對象為大臺中地區所有女性,積極發展婦女相關扶助議題。
  女性遊民的背景相當複雜,但以女性天賦溫和、怯懦、含蓄、戀家…等特性,一旦被迫流浪街頭,多半已歷經一連串的挫折、失望、無助、虐待、暴力,甚至家人拋棄等悲慘命運。其起因可能是長久人格偏差、人際相處困難、精神異常、肢體殘缺、失業、失婚、貧窮、高風險家庭惡性循環,甚至有犯錯、自我放逐等因素,而被迫遠離家庭。離開家後,立即面臨謀生能力不足、人際網絡薄弱、無經濟支援、人群排斥、求助無門等狀況,又必須在陌生、冷酷、誘惑、犯罪、危險、衛生條件極差,甚至街友相互排擠的環境中勉強求生存。也因其性別及生理的因素,女性遊民的流浪生活,較男性遊民具有更高限制與風險。長此以往者,女性遊民的身、心、靈飽受煎熬,十分容易產生精神及生理疾病。因此服務女性遊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為她們尋找一個安全、溫暖ヽ充滿愛心,又可暫時安歇庇護的居住場所,接下來才能穩定個人情緒,接受重建生活品質的服務。
  本會營造一個符合個人理想的「家」,依入住婦女的不同需求,幫助婦女離開街頭,透過個別化的服務與處遇,使她們的身、心、靈皆得到適切的療癒,逐漸培養獨立自主的人格特質,並重建生活品質。最終希望婦女們都能夠和社會產生良性的連結與信任,進而達到人助、自助的健全生活。
  本會理監事企盼提供足夠的硬體設施與居住空間,故開會決議將服務區分成兩個階段。第一階段 : 提供特殊境遇婦女及女遊民在接受本會安置及生活輔導,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協談、規律的生活,透過讀經、音樂、藝術等等課程治療陪伴婦女們的身、心、靈,工作坊的技能培訓(手工皂、織毛線、蝶谷巴特等等)提升她們的專注力、自信心與就業能力,使其有歸屬感,幫助弱勢婦女重建身心靈修復,安定情緒與精神官能(必要時陪同精神鑑定) ,培養工作意願與技能。
  第二階段 : 提供特殊境遇婦女及女遊民在接受本會安置及生活輔導後,已具有穩定就業及自我管理能力,但尚無法穩定獨立租屋者,透過免費提供住宿及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持續追蹤輔導,提供各項支持,包含生活自理功能提升、人際相處技巧、自我健康管理、提供免費住宿場所、理財規劃…等,除了基本生活的滿足外,也營造安全、歸屬、尊重及溫暖的生活空間,不僅短暫解決其經濟及居住不穩定之燃眉之急,更形塑一個「類家庭」的環境,藉由陪伴、示範、教育等專業技巧,從旁協助其發展個人優勢、增強社會行動力,學習問題解決、人我關係、危機處理、社交技巧等,提升自我效能,儲備其工作動力及生活能量,充實權能及其抵禦自身及環境困境與風險之能力,強化扶助之效益。

服務內容

服務對象:

  1. 提供18歲至60歲女性,因故淪為無家可歸者,經社工評估需具有生活自理能力、配合團體生活規範,及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。
  2. 安置前需完成身體健康檢查,確定無法定傳染疾病,依據《台中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 第十條》。
  3. 特殊情事:列冊精障者、智障者,僅收置輕度障礙者,需具病識感和穩定用藥,中重度以上未收案。

無家可歸婦女的成因多元,包括受困、受暴、失婚、失業、年老、疾病等。我們的服務內容有:

  1. 日間照顧服務:提供膳食、衣物、盥洗與休憩等服務。
  2. 夜間庇護安置:提供無家可歸婦女夜間安置服務。
  3. 關懷訪視:對於弱勢婦女,進行訪視。
  4. 個案輔導:了解婦女狀況,給予輔導、生涯規劃與各項協助。
  5. 就醫協助:協助婦女就醫並尋找無健保之醫療資源。
  6. 就業協助:訓練婦女求職技巧及提供就業資訊,協助找尋工作。
  7. 協尋家人:協助婦女尋找或聯絡家人。
  8. 福利諮詢:連結各方資源,給予婦女服務諮詢。
  9. 轉介協助:視個別情況轉介服務,包含經濟服助、代辦證件、福利身分申請。